question-icon 老板辞退我之后又让我回来上班,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老板之前把我辞退了,还办了离职手续。可没几天又让我回去上班。我很纠结,也不知道这其中有啥法律规定,回去的话之前辞退有没有说法,不回去会不会有啥影响,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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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到几个关键的法律要点。首先,老板辞退员工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老板辞退您没有合法的理由,例如不是因为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那么这种辞退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老板之后又让您回来上班,从法律角度看,这相当于提出了一个新的劳动关系建立的意向。如果您同意回去上班,那么双方需要重新协商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您也可以和老板就之前的辞退行为进行沟通,要求其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您不同意回去上班,您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老板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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