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多重买卖的顺序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有套房子之前卖给了A,签了合同但没过户,后来又卖给了B并完成过户。现在A找我要房子,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房屋多重买卖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该把房子给谁?
展开 view-more
  • #房屋多重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多重买卖的情况中,确定房屋归属和履行顺序是很重要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司法实践,对于普通动产的多重买卖,原则上是先交付的取得所有权。但房屋属于不动产,其物权变动规则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房屋多重买卖中,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通常会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是因为过户登记是房屋物权变动的法定公示方式,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 如果多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买受人会受到一定的保护。合法占有包括实际入住、装修等情况。合法占有意味着买受人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实际的控制和使用,这种情况下,在确定房屋归属时会被优先考虑。 若既没有过户登记,也没有合法占有房屋,那么就需要考虑合同的签订时间。一般来说,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定的优势。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先签订合同就一定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此外,如果出卖人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导致其他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这些买受人可以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