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三级工伤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现在很关心赔偿的事情,想知道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么计算的,是由单位赔偿还是工伤保险基金赔偿,以及整个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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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次是伤残津贴,同样依据上述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但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当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就停发伤残津贴,转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另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残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一般为社平工资×30%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伤残津贴:对工伤职工因伤残而导致的工资收入损失给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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