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追诉期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我不太理解为什么法律要设置追诉期,感觉犯罪了就应该一直追究责任才对。想知道法律追诉期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它对受害者和整个司法体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展开


法律追诉期,也叫追诉时效,指的是按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追究了。 法律追诉期存在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从证据角度来看,时间越久远,证据就越容易湮灭、散失。随着时间的推移,证人可能会遗忘关键情节,物证也可能因为自然原因或者人为因素而损坏、丢失。例如一些年代久远的案件,现场的痕迹可能早已被破坏,相关的证人也可能离世。如果没有追诉期的限制,去追查那些证据已经严重缺失的案件,司法机关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而且很难保证能得到公正、准确的结果。 从社会秩序角度来说,经过了较长时间,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秩序可能已经得到了恢复。如果此时再重新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可能会再次引起社会的不稳定。比如,一个人多年前犯了轻微的罪行,之后一直安分守己,积极融入社会,对社会没有再造成危害。如果这时突然对他进行追诉,可能会破坏他现有的生活,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法律规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对追诉时效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追诉时效的慎重考量和合理设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