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出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医院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想了解下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医疗事故到底适用什么责任呢?是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还是其他的责任类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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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医疗事故适用的责任主要涉及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过错责任是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患者要让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就需要证明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且这个过错与患者所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说,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了正常的操作规范,导致患者受到额外的伤害,这就属于有过错的情况,医疗机构要为此负责。 其次,在特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在这些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医院故意隐匿患者的病历资料,就会被推定有过错。 另外,无过错责任一般不适用于医疗事故。无过错责任是指不管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造成了损害后果,就要承担责任。而医疗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不能简单地让医疗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还是要根据过错来判断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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