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理医生的程序有哪些?
我是一名医生,最近遇到了一起医疗纠纷,患者家属情绪很激动,要求给个说法。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处理医疗纠纷该走哪些程序,怕处理不当给自己和医院带来麻烦,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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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医生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报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简单来说,就是医生一旦察觉到可能存在医疗纠纷,要马上向上级报告,以便医疗机构能及时介入处理。 接着是保存证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封存保留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所以,医生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必要时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保留,这对于后续明确责任非常重要。 然后是调查和处理。医疗机构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分析事件的原因和经过。医生需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如果确定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会根据事故等级、情节等因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对患者进行赔偿等。 最后是沟通与协商。医生要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解释医疗过程和相关情况,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通过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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