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写成租赁合同可以吗?
我之前和别人签合同,本来是抵押合同,结果写成了租赁合同。现在担心这样会有问题,不知道这种写法是否可行,会有哪些 法律后果,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认不认可这种做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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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抵押合同写成租赁合同是不可以的,它们有着本质区别,不能相互混淆。
抵押合同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以特定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协议。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担保的范围等条款。
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如果将抵押合同写成租赁合同,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从合同目的来看,两者完全不同。抵押合同旨在保障债权的实现,而租赁合同是为了实现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在权利义务方面,抵押合同中抵押人仍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但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获得的是租赁物的使用权。一旦出现纠纷,由于合同性质的错误认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比如,当债权人想要实现抵押权时,却因合同写成了租赁合同而无法依据抵押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合同的性质,准确使用合 同名称,避免出现此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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