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必须单位同意吗?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单位不愿意配合做工伤认定,说必须他们同意才行。我想知道工伤认定真的要单位同意吗?要是单位不同意,我就没办法认定工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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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单位同意。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也就是说,即使单位不同意或者不配合进行工伤认定,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也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只需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经过等相关材料,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单位的同意并非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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