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必须要本人签字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把劳动合同拿给我签。可我最近有事要外出一段时间,没办法当场签字。我就想问问,劳动合同是不是一定得本人签字啊?要是我让别人帮我签行不行呢?对我之后在公司工作以及权益保障会不会有影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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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原则上必须本人签字。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亲自签字代表着劳动者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签字这一行为对于劳动合同生效的重要性。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赴现场签名,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这种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人的权限范围以及委托事由等相关事宜。只要劳动者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之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便宣告生效,对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需要注意。如果遇到无权限代理人以劳动者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用人单位对其的履行,那么就应被视为劳动者对此份劳动合同进行了追认,这份合同同样会产生法律效力。对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订立合同时,原则上其权限应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之内,但如果出现法定代表人超越其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况,除非劳动者明知或应当知晓其越权行为,否则该代表行为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仍然对用人单位发生作用。 总之,劳动合同最好本人签字,若无法本人签字选择委托他人代签,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授权委托等相关事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授权委托书:是指由委托人出具的,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以及委托期限等内容,授权他人代表自己行使权利的法律文书。 追认:是指在无权代理等情况下,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进行事后认可,从而使该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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