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却不给员工,这种做法合法吗?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是一式两份的,但公司签完后两份都留着,没给我一份。我担心这样会影响到我后续的权益保障,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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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却不给员工,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合同文本。 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可能会给员工带来诸多不便和风险。比如,当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需要依据合同条款来主张权利时,由于没有合同在手,可能会在举证等方面遇到困难。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交付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机构介入,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签订和解协议,让用人单位将合同交予员工保存。若协商不成,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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