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卡必须是本人的卡吗?
公司要求统一办理指定银行的工资卡,可我已经有这家银行的卡了,就不想再办新卡。但公司说必须用新办的卡作为工资卡,我不太理解,工资卡一定要是本人的新卡吗?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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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资卡通常要求是本人的卡。这主要是基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遵循金融监管规定等多方面的考虑。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这就意味着工资发放的对象应该是劳动者本人,而使用本人的工资卡是确保工资准确支付到劳动者手中的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 使用本人工资卡的好处是多方面的。从劳动者角度来看,这能保证工资发放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工资直接发放到本人卡上,劳动者可以清晰地掌握自己的收入情况,也便于对工资的使用和管理。如果工资发放出现问题,例如金额不符、未按时发放等,通过本人的工资卡流水可以很方便地进行查询和核对。 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使用劳动者本人工资卡是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一种规范操作。它有助于用人单位建立清晰的工资发放记录,符合财务制度和税务要求。如果用人单位随意将工资发放到他人卡上,可能会面临工资支付不规范的法律风险。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本人同意,并且有合理的理由,也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工资,但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委托手续。比如劳动者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工资,委托亲属代领,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劳动者出具书面委托,并留存相关证据。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绝对禁止工资不发放到本人卡,但一般情况下工资卡是本人的卡是比较合理且符合规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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