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劳动法辞职赔偿有哪些新规定?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因为一些原因打算辞职。听说新劳动法对辞职赔偿有新规定,我不太清楚具体情况。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辞职可以获得赔偿,赔偿又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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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中关于辞职赔偿有不少重要规定。 首先,主动辞职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赔偿的,但要是因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那就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规则,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说工作了3年,那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要是存在以下情形,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去工作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于计算经济补偿等相关赔偿数额。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下,需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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