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辞职才能拿到补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想辞职,但又希望能拿到补偿金。我不太清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辞职可以获得补偿金,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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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辞职并拿到补偿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例如,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但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比如,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情况。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例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承诺提供高薪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但实际却没有兑现,这种欺诈行为导致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操作流程一般是: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说明辞职原因是基于用人单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通知应当送达用人单位,并保留相关的送达证据,如快递单据、邮件回执等。然后,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是因为自身原因主动辞职,如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家庭原因等,且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那么一般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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