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新规定?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到多种税费,而相关规定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变化。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常见的房屋买卖税费新规定。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各地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 其次是增值税,它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除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适用)。 还有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如果是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过,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根据相关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