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房产过户有哪些新规定?
我最近打算把名下一套房产过户给亲戚,听说民法典对房产过户有新规定。我不太清楚这些新规定具体是什么,担心按照以前的方式办理过户会出问题,想了解一下民法典里关于房产过户到底有哪些不一样的规定,在办理过户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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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施行后,房产过户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和变化。首先我们要明白,房产过户指的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把房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民法典中一个重要的新规定涉及抵押房产的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以前抵押的房产如果要过户,通常需要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但现在在有抵押的情况下也能直接过户了。不过,虽然能过户,但抵押权依然存在,也就是银行等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仍然有权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此外,在房产赠与过户方面,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之前,也就是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这一规定保障了赠与人在一定情况下的权益。 还有关于继承过户,民法典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所扩大,侄、甥可代位继承。在房产继承过户时,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侄、甥也有可能获得房产并办理过户。 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不管是买卖、赠与还是继承,都要依据相关规定准备好必要的材料,比如房产证、身份证、合同等,按照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的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过户手续合法合规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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