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成立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
我刚成立了一家公司,不知道当年成立的公司要不要缴纳残保金。我对这方面政策不太了解,担心不按时缴纳会有麻烦,也不想多交不必要的费用,所以想问问懂的人,当年成立的公司到底需不需要缴纳残保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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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全称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对于当年成立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这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如果当年成立的公司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并且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在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即便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是不需要缴纳残保金的。 但要是当年成立的公司在职职工总数超过20人,或者虽然在职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但已经超过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的期限,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残保金。残保金的缴纳标准一般是按照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具体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所以,当年成立的公司是否需要缴纳残保金,关键在于公司的在职职工人数、成立时间以及是否安排了符合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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