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抵押登记就没有抵押权吗

我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对方提出用房产抵押,但一直没去办抵押登记。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抵押权啊?要是之后对方不还钱,我能不能就这个抵押物优先受偿呢?想了解没办抵押登记对我权利的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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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抵押登记是否有抵押权,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不动产抵押,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如果是不动产抵押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抵押权并没有设立。简单讲,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能对该不动产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还钱时,也不能就这个不动产优先受偿。 然后,对于动产抵押,《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动产抵押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其实就已经设立了。不过,要是出现了善意第三人(比如不知道这个抵押物已经被抵押,并且支付了合理价款取得该动产的人),未登记的抵押权就不能优先于善意第三人的权利。比如,张三把自己的汽车抵押给李四,但没办抵押登记,之后张三又把汽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王五并完成交付,王五就是善意第三人,李四的抵押权就不能对抗王五对汽车的所有权。 总之,没有抵押登记是否有抵押权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还要考虑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善意第三人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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