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单位工伤原编号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但是发现没有单位工伤原编号,这让我很担心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也不清楚没有这个编号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想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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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处理的过程中,单位工伤原编号通常是在工伤申报等环节中使用的一个标识。不过没有单位工伤原编号,并不意味着您的工伤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的核心是确定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如果您遭遇了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即使没有单位工伤原编号,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您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的相关证明等。一般来说,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在这个过程中,单位工伤原编号并不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材料。只要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您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会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单位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不配合,您也不用担心。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认为您的伤害不属于工伤,它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否则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在工伤认定完成后,您还可以根据伤残情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所以,没有单位工伤原编号并不影响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工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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