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宅翻建到新宅基地后,原宅基地归谁所有?
我家在农村,之前的老宅翻建后搬到了新的宅基地上。现在对原来的宅基地归属不太清楚,不知道是还归我家,还是会有其他处理方式,想了解下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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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尤其是在移宅翻建到新宅基地后,原宅基地的归属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概念。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 当村民移宅翻建到新宅基地后,对于原宅基地的处理通常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村民已经获得了新的宅基地并进行了房屋翻建,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原宅基地的使用权可能会被收回。“一户一宅”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有体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也就是说,村民拥有了新的宅基地并建房后,原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收回原宅基地也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村民是否还有其他住房需求、原宅基地上的房屋状况等。如果原宅基地上还有合法建造的房屋,并且处于可居住状态,村集体也不能随意收回。因为房屋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对房屋下的宅基地依然享有一定的使用权,直到房屋自然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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