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了是否还需要交契税?
我家房子前段时间被拆了,之前买房的时候契税还没交完。我就想问问,现在房子都没了,我还用接着交剩下的契税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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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简单来说,就是在你买房这种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时候,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税。 一般情况下,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如果房子在被拆除之前,房屋权属转移的行为已经完成,契税的纳税义务已经产生,那么即使房子后续被拆了,契税还是需要缴纳的。因为契税征收的依据是房屋产权的转移这一行为,而不是房屋的实际存在状态。例如,你已经和卖家签订了购房合同,完成了过户手续,此时契税的纳税义务就已经形成,不能因为房子之后被拆了就不缴纳契税。 但如果房子拆除时,房屋权属转移的流程还未完成,比如还没有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者还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这种情况下契税的纳税义务可能还未产生,那么就不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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