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劳动纠纷处理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这是最简便、最理想的方式,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沟通交流,争取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完全基于双方自愿,如果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意愿,通过协商把矛盾化解,对双方都好。 其次是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过要注意,调解程序也是自愿的,得双方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会受理这个案子。当然,你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进入后面的程序。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得直接申请仲裁。 然后是仲裁程序。要是经过调解双方没能达成协议,那么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且除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目前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协调处理)外,对于其他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就会受理。并且,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没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是不受理的。 最后是法院审判程序。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法院是由民事审判庭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意味着当事人要是不服一审判决,还能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这三种。 相关概念: 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