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结婚后房产的分配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分配规则。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是两人平分;而个人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有的,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离婚时还是归个人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接下来,分几种常见的情况来说明婚后房产的分配。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一起出钱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双方协商怎么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可能会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比如,夫妻婚后一起贷款买了套房子,双方都有还贷款,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要是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子,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女方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判给男方,但男方要给女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的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女方父母婚后出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