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怎么算?
我和老公准备结婚,他家付了房子首付,之后要我俩一起还贷款。我就想知道,像这种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这房子从法律上来说到底咋算啊,我心里一直没底,担心以后有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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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属及相关权益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判给男方,但男方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看作是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比如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 另外,若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屋的产权归属,那么按照约定来处理。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所以,书面约定在处理房产归属问题上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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