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认定?
最近在考虑结婚买房的事情,男方父母说可以出首付,婚后我和男方一起还贷。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呀?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有其他说法,想详细知道这方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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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产产权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款应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这个房子从法律上来说,是男方自己的,不会因为结婚时间长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婚后夫妻使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部分需要特别处理。要是以后双方离婚需要分割财产,男方要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还贷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的一半,向女方进行补偿。这是因为虽然房子本身是男方个人的,但婚后还贷是夫妻共同付出的。 其次,如果房产产权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登记行为,法律上应视为男方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表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该房产就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离婚等财产分割问题,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来处理。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简单说就是属于某一个人自己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像这里男方父母明确赠与男方个人的房产部分就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婚后夫妻共同用来还贷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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