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没有考核流程,强制辞退该如何补偿?

我在试用期被公司强制辞退了,后来发现公司根本没有考核流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补偿,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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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试用期没有考核流程却被强制辞退的补偿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在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有合法合理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则涉及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没有考核流程就强制辞退员工,这很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被强制辞退且无考核流程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被辞退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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