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如何获得补偿?


试用期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比如公司明确了录用条件,而员工没有达到,像招聘要求熟练使用某种软件,员工却一直无法熟练操作。(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例如经常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等。(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像财务人员因疏忽导致公司资金出现重大损失。(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比如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获得工作。(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不是基于上述原因辞退试用期员工,那么可能需要支付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辞退试用期员工,那么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工作通常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所以赔偿金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