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被辞退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在试用期被公司辞退了,心里很不服气。自己明明工作挺认真的,不知道为啥就被辞退了。我想知道具体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是怎么算的,什么样的辞退有赔偿,什么样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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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期间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辞退劳动者是合法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里的“录用条件”通常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的一些基本要求,比如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条件。例如,招聘岗位要求本科学历,而劳动者实际只有专科学历,且无法提供相关的补救证明,这种就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辞退劳动者的理由不合法,比如因为劳动者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原因辞退,那么这种辞退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最后,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过错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也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多次旷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考勤制度,公司可以依法辞退该劳动者。法律依据同样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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