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破产后物业公司该怎么办?
我所在小区的地产商宣布破产了,我是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的事务。比如和地产商之前签的合同是否还有效,小区未完成的配套设施建设怎么办,我们的权益该如何保障,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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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产破产时,物业公司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应对办法。首先,关于与地产商签订的合同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物业公司与破产地产商之前签订有相关合同,比如委托建设物业服务用房等合同,合同的效力并不因地产商破产而当然终止。但是,地产商破产进入破产程序后,可能会由管理人接管其财产和事务。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那么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物业公司有权就因此遭受的损失要求地产商进行赔偿。 对于小区未完成的配套设施建设问题。这涉及到小区业主的权益以及物业公司后续的服务开展。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法规,地产商有义务按照规划和合同约定完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若地产商破产无法完成,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委员会沟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将未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费用作为破产债权进行处理。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当协助业主委员会,通过合法途径,如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等方式,争取保障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在保障自身权益方面,物业公司要及时关注地产商的破产进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物业公司作为债权人,应积极申报其对地产商享有的债权,包括未支付的服务费用、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等。在申报债权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服务记录等,以证明债权的真实性和金额。此外,物业公司还可以与其他债权人、业主委员会等保持沟通与合作,共同参与破产程序,维护自身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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