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和开发商跑了该怎么办?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和开发商都跑了,现在小区管理一片混乱,卫生没人打扫,设施也没人维修。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业主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小区能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让小区有人管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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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物业和开发商跑了,业主可以采取以下办法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看购房的情况。要是已经全额缴纳所有购房款项或是支付了大部分房款,那么依法是取得了房产所有权的。但要是购房合同还没履行完,开发商就跑路了,为保障自己权益,要马上向当地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第二条规定,消费者在交付商品房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方对上述商品房所享受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不具备对抗消费者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便工程价款偿还优先地位通常优于抵押债权,可它不能对抗已支付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 其次,在小区管理方面,如果物业跑了,对于一些公共设施维护等问题,比如电梯坏了,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修理。要是物业长时间不能保障正常运行,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也可以到技术监督局特行科投诉。 再者,业主们还可以团结起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的相关方(开发商、物业等)进行谈判协商 。若协商不成,还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可以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业主有权要求违约的开发商和物业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当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承包方对于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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