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前夫离婚后还一直住在一起共同生活。在这期间我们一起买了些东西、有一些存款。现在我们不想继续这样生活了,我想知道在这段离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是不是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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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离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先明确共同财产的法律定义。在法律层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然而,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此时的财产关系不能再简单地适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离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如果双方有共同购置财产、共同经营等情况,所获得的财产通常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一般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签订了协议,明确某套房产或某笔存款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归属,就应遵循该协议。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在实际处理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例如,在购买房产时,一方出资较多,另一方出资较少,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出资多的一方可能会获得较大的份额。所以,离婚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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