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租应该交给谁?
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发现里面还有租客在住。原房东说租赁合同还没到期,让我继续收租。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租应该交给谁?是继续给原房东,还是直接给我?合同上写着租期还有半年,我作为新房东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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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房租的支付对象需要根据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原有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具体到房租支付问题,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新房东即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因此,租客应当将房租支付给新房东,而不是原房东。 需要注意的是,新房东在接收房租时,应当通知租客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同时,新房东也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中的义务,确保租客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如果原房东在房屋所有权转移后仍然收取房租,新房东可以要求原房东返还已收取的房租,并告知租客将房租支付给自己。如果原房东拒绝返还,新房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在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下,房租应当支付给新房东,新房东和租客都应当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租赁关系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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