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租赁房屋管理条例主要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租赁登记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让政府相关部门掌握房屋租赁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租赁市场的管理。不办理登记备案可能会面临一定的行政处罚。 其次,在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对于出租人来说,有义务保证房屋符合居住或者使用的要求,也就是要保证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等。同时,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要维修房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对于承租人而言,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如果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关于房屋的安全和卫生问题。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会违反相关的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出租的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在卫生方面,虽然没有统一明确的国家标准,但一般来说,房屋应该保持基本的整洁卫生,以保障居住者的健康。 最后,在租金和押金方面。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押金,在租赁关系终止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出租人应当及时退还承租人。这在《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中都有体现。总之,租赁房屋管理条例涉及多个方面,租赁双方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