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铺签完解约协议但没交回场地,还会算管理费吗?

我之前租了个商铺,和房东签了解约协议,可没把场地交回去。现在房东跟我要解约之后这段时间的管理费,我觉得既然解约了就不该再交。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情况我到底要不要交管理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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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来看,商铺签完解约协议但没有交回场地是否还需计算管理费,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租赁合同解约的概念。当商铺的租赁合同解约后,理论上双方基于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终止了。然而,解约并不意味着租户可以随意占用商铺场地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在解约的情况下,同样适用类似的规则,即租户有义务在解约后及时交回场地。 如果租户在签完解约协议后没有交回场地,这就构成了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于管理费的计算,如果原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解约后未及时交回场地需继续支付管理费,那么房东按照合同要求收取管理费是合理的。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即使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从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来看,租户继续占用场地,享受了场地的相关服务(如物业管理等),房东或物业管理方可能有权要求租户支付相应的费用。因为这些服务是有成本的,租户的占用行为导致了费用的持续产生。 但如果租户有合理的理由未能及时交回场地,比如是因为房东的原因(如拒绝接收场地、未处理好相关交接手续等),那么租户可能不需要承担解约后的管理费。在这种情况下,租户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房东的过错导致未能及时交回场地。 综上所述,商铺签完解约协议没交回场地是否算管理费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合同约定、实际情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双方对此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确定最终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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