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租赁合同后该如何解约?
我之前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没办法继续租下去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要怎么和房东解约呢?是直接跟房东说就行,还是需要走什么特定的流程?解约之后会不会有什么责任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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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租赁合同后解约可以分为协商解约和法定解约两种情况。 协商解约就是租赁双方经过友好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来解除合同。这种方式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出租方和承租方都愿意,就可以通过协商来结束租赁关系。比如租客和房东坐下来好好谈,说明自己要提前解约的原因,房东也表示理解,双方就可以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明确解除的时间、租金结算、物品交接等事项。 法定解约则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例如房子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受损,无法继续居住,租客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还有第七百三十一条,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像房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墙体大面积裂缝、电路老化易引发火灾等情况,租客随时有权解约。 如果是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要求解约,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比如租客无故提前解约,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提前解约造成的损失,像重新寻找租客期间的空置租金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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