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别人车撞了医药费需要自己垫付吗?

我被别人的车撞了,现在在医院等着治疗,但是撞我的人说让我先自己垫付医药费,之后再找他报销。我有点担心自己垫付后会有麻烦,也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是不是必须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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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别人车撞的情况下,医药费并非一定要自己垫付。下面从不同情况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有义务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比如交强险就有一定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费用,无需伤者自己垫付。 若肇事方没有保险或者逃逸等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未能及时介入支付费用,或者救助基金申请流程繁琐等问题,导致医院要求伤者先垫付医药费。此时伤者可以与肇事方协商,要求其先行垫付。若肇事方拒绝,伤者为了不耽误治疗,可能需要自己先垫付,之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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