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证明是否应该计入加班?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有加班的情况。最近要开收入证明,我不太清楚开收入证明的时候,里面的金额包不包括加班的钱。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收入证明需不需要把加班所得算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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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收入证明是否应计入加班,我们需要先了解收入证明和加班工资的概念。收入证明,简单来说,就是能证明个人收入情况的一种材料,比如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相关机构会要求提供,以此来评估个人的还款能力。而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获得的额外报酬。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表明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 在开具收入证明时,从合理性和完整性的角度出发,应该将加班工资计入其中。因为收入证明的目的是全面、真实地反映个人的收入水平,而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收入的一部分。如果不将加班工资计算在内,那么收入证明所体现的收入情况就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收入。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单位在开具收入证明时做法可能不同。有些单位为了操作简便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只按照基本工资开具收入证明。但这种做法可能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特别是在劳动者需要通过收入证明来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等情况下。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按照实际收入(包含加班工资)开具收入证明。如果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总之,从法律意义和证明目的上来说,收入证明是应当计入加班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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