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感觉公司好像有辞退我的打算。我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单位要是单方面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的做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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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这种解除方式对劳动者的权益影响较大,所以法律对其适用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简单来讲,就是在试用期内,单位经过考核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位招聘时所设定的条件。比如招聘一名程序员,要求熟练掌握某种编程语言,但试用期内发现该员工根本不具备相应能力。(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这要求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制定的,并且劳动者的行为确实严重违反了这些制度。例如员工多次无故旷工、严重违反操作流程等。(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像财务人员因疏忽导致公司资金大量损失,或者销售人员为谋取私利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况。(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现在有不少人会同时打几份工,但如果影响了本职工作,单位提出后还不改正,单位就有权解除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也就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书来骗取工作。(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劳动者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了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生病或受伤,在医疗期结束后,无法再从事原来的工作,单位给他换了其他工作也干不了,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提前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比如员工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始终无法达到岗位要求,单位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还是不行,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像企业因经营困难进行大规模裁员,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原工作岗位不存在了,和劳动者协商也无法达成新的协议,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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