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分为用人单位解除和劳动者解除两种情况。 先来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按规定条件和程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解除。另外,如果劳动者出现以下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些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再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其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些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总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