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是公司在招聘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不同工作岗位要求不同。用人单位一般会规定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招聘软件工程师,要求具备某种特定编程语言能力,若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该要求,公司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公司为规范生产经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只有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公司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公司规定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若员工多次在工作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公司可据此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重大损害”一般由公司内部规章规定,因企业类型不同界定标准也不同。公司依据此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例如,公司采购人员收受贿赂,采购高价低质的原材料,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公司可解除其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或拒不改正**: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员工在本职工作外兼职,导致本职工作频繁出错,影响公司业务,公司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 **欺诈、胁迫订立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应聘,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来发现该情况,公司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公司可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