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感觉公司有些做法让我不太舒服,比如工资发放有时不准时,工作环境也不太符合合同里的描述。我就想了解一下,按照劳动合同法,在哪些情况下我可以解除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呀?我想心里有个底,万一以后遇到合适时机,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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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多种。 首先,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很好理解,双方都同意解除,那就可以解除啦。 其次,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是给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权利,但要按规定提前通知。 再者,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过错行为时,劳动者也可解除。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像是在高温环境工作却不提供必要降温设备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没按时发或者少发;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损害了劳动者享受社保福利的权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比如规定不合理罚款制度;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像欺骗劳动者签订不合理合同条款;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比如约定用人单位可不承担工伤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像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这种情况严重侵犯劳动者人身权利;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比如让员工在明显危险的环境下作业。 相关概念: 劳动保护: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采取的各种措施。 劳动条件:包含工作场所、劳动工具、劳动强度等与劳动相关的各种条件。 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规定缴纳的,用于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权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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