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把人撞了是否要垫付医疗费?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了人,伤者目前在医院需要医疗费。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垫付这笔费用。不垫付吧,感觉心里过意不去,怕耽误伤者治疗;垫付吧,又担心后面的事情处理起来麻烦。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要不要垫付医疗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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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医疗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车把人撞了的情况下,是否要垫付医疗费,并没有绝对的法律规定。 从人道主义和积极处理事故的角度来看,垫付医疗费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要求肇事者必须垫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伤者的医疗费用首先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如果超出了交强险限额,对于超出部分,在确定事故责任后,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者垫付了医疗费,在后续处理赔偿事宜时,可以凭借相关票据从应承担的赔偿款中扣除。所以,肇事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垫付医疗费。如果决定垫付,要注意保留好垫付的相关凭证,以便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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