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差异是否应该由员工承担?
公司最近进行了货物盘点,发现有一定的差异。现在公司要求我承担这部分差异的损失,可我觉得自己在工作中并没有明显失误。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盘点出现的差异到底应不应该由我来承担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盘点差异是否应由员工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员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基本的关系。对于盘点差异,如果是员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员工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里的故意就是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失,还故意去做;重大过失则是员工没有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出现了明显的失职情况。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然而,如果盘点差异并非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比如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损耗、盘点方法不准确、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那么让员工承担这部分差异就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无需对差异负责。 所以,当公司要求员工承担盘点差异时,员工要分析造成差异的原因。如果是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按照合理的规定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时间有限制吗
- 2024年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会被拘留几天?
- 遇到暴力催债的人该如何处理?
- 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应如何赔偿我?
- 强制清算费用收费是否合法?
- 行政复议不成功是否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 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
- 绩效工资是否包含在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里?
- 农村低保学生与城市低保学生在法律权益方面有什么不同吗?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账户如何变更?
- 结婚两年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 医疗事故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 被抢劫罪骗去开车是否犯法?
- 未成年无证驾驶怎样处理?
- 侮辱罪的定义及处罚是什么?
-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校长滥用职权是否可以去监察委举报?
- 拍卖未付清地价款的房地产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 2024年购房合同无效该如何赔偿?
大家都在问
- 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时间有限制吗
- 2024年交通事故逃逸不构成犯罪会被拘留几天?
- 遇到暴力催债的人该如何处理?
- 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应如何赔偿我?
- 强制清算费用收费是否合法?
- 行政复议不成功是否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 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
- 绩效工资是否包含在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里?
- 农村低保学生与城市低保学生在法律权益方面有什么不同吗?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账户如何变更?
- 结婚两年是否需要退还彩礼?
- 医疗事故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 被抢劫罪骗去开车是否犯法?
- 未成年无证驾驶怎样处理?
- 侮辱罪的定义及处罚是什么?
-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校长滥用职权是否可以去监察委举报?
- 拍卖未付清地价款的房地产时应办理什么手续?
- 2024年购房合同无效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