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方协议后因为答辩不能去实习怎么办?


三方协议通常是指学校、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三方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它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签订,各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个案例中,你签了三方协议却因为答辩不能去实习,这属于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实习义务,可能会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一般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所以受民法典的约束。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你因为答辩无法去实习时,首先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向他们说明你面临的实际情况,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你推迟实习或者暂停实习,那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对原协议进行变更,明确新的实习时间等相关事宜。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没有书面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变更协议,坚持要求你按照原协议实习,而你确实无法做到,那么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在三方协议中有明确约定,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等。不过,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所以如果违约金过高,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适当降低。 同时,你也应当与学校进行沟通,让学校了解你的情况。学校在三方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他们可以帮助你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更好地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