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我在一家医院工作,最近几个月工资发放总是不及时。我想知道,医院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到底多久算违法呢?我需要了解一下自己的权益,看看什么时候可以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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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院作为用人单位,和其他单位一样,工资支付都受到相关法律的约束。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简单来说,如果医院和员工约定了每月15号发工资,那么在正常情况下,医院就应该在每个月的15号按时把工资发到员工手里。要是遇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也得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而且工资至少每个月得支付一次。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无故拖欠”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过,像遇到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或者用人单位确实是资金周转困难,并且经过工会同意暂时延期支付工资的情况,就不属于“无故拖欠”。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医院超过了和员工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还没发工资,就可以认定为拖欠工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这种拖欠行为就是违法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和医院友好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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