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有我一个人的名,还需要填写所占份额吗?
我拿到的房产证上只有我自己的名字,我就不明白了,这种情况下还需要填写所占份额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知道填写和不填写会有什么影响,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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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只有您一个人名字的情况下,通常是不需要填写所占份额的。 份额的填写主要是针对房屋存在多个共有人的情形。所谓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比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时就会涉及各自所占份额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而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但当房产证上只有您一人名字时,从法律角度默认该房屋产权归您一人所有,不存在与他人共有、划分份额的问题。不过,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虽然房产证只有您一人名字,但实际上房屋是由他人出资或者存在借名买房等约定,此时如果涉及纠纷,可能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确定实际的产权归属和份额情况,但这和房产证上填写份额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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