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无效后损失责任由什么人承担?
我租了个店面,后来发现合同无效。现在产生了一些损失,像装修费用、前期投入的宣传费啥的。我就想知道这些损失到底该谁来承担呢?是我自己,还是房东,还是我们双方都有责任?
展开


在店面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损失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是合同无效。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比如出租人没有取得店面的合法产权,或者店面本身不符合出租条件等情况,那么出租人应当赔偿承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包括承租人已经支付的租金、装修费用、搬迁费用以及因合同无效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等。 要是承租人存在过错,例如承租人明知店面存在问题仍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等,那么承租人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并且可能还需要对出租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当双方都有过错时,就需要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损失。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大小、损失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比例。例如,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店面部分产权问题,而承租人在未充分审查的情况下就签订了合同,双方都有过错,法院可能会判定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如三七开或者四六开等来分担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