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征税起征点是多少?
我有一间商铺出租出去了,现在想了解一下关于商铺出租征税的情况。不知道国家规定的商铺出租征税起征点是多少,达到这个起征点会按照什么标准来征税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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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商铺出租涉及到多项税种,不同税种有不同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这个起征点,则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一般来说,个人出租商铺,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次是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起征点规定,只要有租金收入,原则上就需要缴纳房产税,但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优惠政策。 然后是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商铺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当您每次(月)取得的租金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有余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根据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税率标准。总之,商铺出租征税起征点和具体征收情况较为复杂,您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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