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商铺需要交哪些税?


个人出租商铺涉及多个税种的缴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也就是说,个人出租商铺按照5%的征收率来缴纳增值税。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比如您的商铺月租金含税收入是52500元,那么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52500÷(1 + 5%)×5% = 2500元。不过,如果您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三项税费是基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来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您所在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假设您在市区,缴纳了2500元增值税,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就是2500×7% = 175元,教育费附加是2500×3% = 75元,地方教育附加是2500×2% = 50元。 然后是房产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月租金52500元(不含税为50000元),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50000×12% = 6000元。 接着是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于个人出租商铺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还可以扣除缴纳的相关税费等。假设月租金收入50000元,扣除20%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1 - 20%) = 400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0000×20% = 8000元。 最后是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若月租金52500元,每月应缴纳印花税52500×0.1% = 5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