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租赁凭证需要交什么税?


办理租赁凭证涉及的税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简单来说,如果您把房子租出去,就相当于有了出租的收入,这部分收入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比如您出租一套非住房,每月租金收入是 10000 元,那么增值税应纳税额就是 10000÷(1 + 5%)×5% = 476.19 元。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根据所在地区不同,税率分为 7%(市区)、5%(县城、镇)和 1%(其他地区)。也就是说,您交了多少增值税,就按照这个增值税的金额,根据您所在的地区适用相应的税率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例如,您在市区,缴纳了 500 元增值税,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就是 500×7% = 35 元。 再者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率为 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 2%,同样也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这两项附加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而征收的费用。比如您缴纳了 500 元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就是 500×3% = 15 元,地方教育附加就是 500×2% = 10 元。 然后是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 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这是对房屋出租这种行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假设您出租一套住房,每月租金 3000 元,那么每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就是 3000×4% = 120 元。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暂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00 元;4000 元以上的,减除 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您每月租金收入 5000 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5000×(1 - 20%) = 4000 元,若出租的是居民住房,个人所得税就是 4000×10% = 4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