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是怎样的?
我是一个租客,最近房东打算把房子卖了。我目前没能力购买,也不想参与这个事情。听说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我想放弃这个权利。但我不知道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该怎么弄,想了解下它的具体情况、格式和有啥需要注意的地方。
展开


在法律中,承租方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是承租方明确表示放弃这一法定权利的书面文件。它通常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是声明人的基本信息,也就是承租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方便确认声明人的身份。其次要明确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地址、面积等,确保指向的是特定的租赁标的。然后声明人需清晰地表明自愿放弃在该房屋出售时的优先购买权,并且说明作出该决定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一般还会有声明的日期。 在撰写和签署声明书时,需要注意声明书的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同时,声明书应当由声明人本人签字确认,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且,最好将声明书送达给出租人,以证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已到达对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